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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2020年度综合档案的通知
编辑: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1/04/22
校属各部门: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综合档案征收工作,进一步提高档案征收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依据及要求
请严格按照《衡阳师范学院档案工作手册》P165—218中的“衡阳师范学院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及附件《2020年度综合档案整理指南》的要求,整理2020年度归档材料。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
二、移交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将本部门归档材料移交到档案馆征管指导科,西校区办公楼A01栋505室。
联系电话:8484192。
附件:《2020年度综合档案整理指南》
档 案 馆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