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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档案管理员(兼职)信息表的通知 | 衡阳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16/09/27
校属各部门:
由于学校机构调整、干部竞聘等原因,学校各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的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
为了完善学校档案管理队伍,切实做好我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院档字[2015]1号)要求,请学校机关各处室、各学院、教辅部门等上报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一、档案工作负责人。各部门一般要由1位行政领导作为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
二、档案管理员。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指定1-2名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较高、有一定档案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为保证队伍稳定性,各部门档案管理员不要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须报学校档案馆备案。
三、充分发挥档案管理员的作用。各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档案管理员需认真加强档案业务学习和培训,熟悉档案法规知识,严格履行《衡阳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岗位职责,按时高质完成档案归类整理和移交手续。
四、报送方式:请各部门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档案管理员(兼职)信息表》(见附件)送至档案馆综合档案管理科(西校区行政楼203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yzhdak@163.com。联系人:杨文,联系电话:8484192。
档 案 馆
2016年9月26日
关于报送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档案管理员(兼职)信息表的通知.doc
文字: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