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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2021年度综合档案的通知
编辑: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2/05/23
校属各部门: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综合档案征收工作,进一步提高档案征收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依据及要求
1.严格按照《衡阳师范学院档案工作手册》P165—218中的“衡阳师范学院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及本通知附件《2021年度综合档案整理指南》的要求整理归档材料,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
2.各部门应于6月11日前完成2021年度归档材料整理工作;6月13日—6月17日,档案馆将组织人员到全校各机关处室、教辅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二、移交时间及地点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下学期档案馆从老校区搬迁到新档案馆,为了保护档案的安全,档案材料暂时先存放在本部门,具体移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484192。
档 案 馆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