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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综合档案征收工作的通知

一审:刘仕龙   二审:胡萍   三审:李振中   加入时间:[2026-05-22]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综合档案征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各部门在2025年度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能反映本部门主要工作,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2.各部门具体归档范围参见《衡阳师范学院档案工作手册》中的《衡阳师范学院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P165—218)。

3.因机构设置调整,《档案工作手册》归档范围中没有提及的部门,请根据部门工作实际收集归档文件材料。

4.声像类档案、实物类档案不限年度,均可归档移交,具体归档范围参见《衡阳师范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P212

—218)

二、归档要求

1.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准确,并及时移交档案馆。归档文件材料应收尽收,应为原件。

2.凡本校、本部门产生的归档文件材料,需加盖学校、部门公章,正式文件需套红打印,并附文件签批笺及草稿原件。

3.凡归档文件材料原件为电子文件的,比如:上级电子公文、招生录取电子名单、OA系统各项审批单,等等,需打印为纸质文件材料归档(其中带红头、电子签章的页面需彩色打印)。电子文件材料移交归档另行通知。

4.凡产生的归档文件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办部门负责收集移交归档,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材料;涉及机构调整、撤并、新增的由合并或新产生的机构按职能分工的延续统一归档。

5.为便于档案规范化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各部门收集移交归档文件材料时不要盖归档章和编制页码不要装订,用夹子固定即可。

6.各部门应加强声像类、实物类档案的归档移交工作。其中奖状、奖杯、奖牌、锦旗等荣誉类实物档案,各部门只需收集移交校级以上的,校级荣誉类实物档案由各部门保管。

7.各部门应详细填写《纸质文件材料移交清单》《声像档案移交清单》《实物档案移交清单》,签字盖章后与归档文件材料一并移交档案馆(一式两份,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各执一份)。以上表格电子稿发送至邮箱dagzgzdk@hynu.edu.cn。

三、移交时间和地点

移交时间:2026年627日前

移交地点:东校区图书馆十楼北1003室,图书与档案馆档案征管指导科。从图书馆一楼西侧乘6号电梯可达

四、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8484192

手机号码:刘老师V61236,李老师V69081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纸质文件材料移交清单

2.衡阳师范学院声像档案移交清单

3.衡阳师范学院实物档案移交清单



                                           图书与档案馆

                          202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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