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个人档案利用服务
◆ 学生个人档案查(借)阅、提取利用业务办理指南
查(借)阅、提取利用者需准确提供高考年份、生源地省份、录取专业及其他异常情况。查(借)阅、提取利用的方式有两种:
1.外单位因公查(借)阅、提取利用的:经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说明查(借)阅、提取内容及目的,到档案馆利用流通科做好登记手续,即可办理。
2.学校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查(借)阅、提取利用的:经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所在教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衡阳师范学院学生个人档案查(借)阅、提取利用批办表》(衡阳师范学院档案馆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到档案馆利用流通科办理。
◆ 学生个人档案转递业务办理指南
学生个人档案转递分为应届学生个人档案转递、存放在校往届学生个人档案转递及退学学生档案转递,其办理指南分别为:
一、应届生的学生个人档案转递
1.集中转递:凡应届毕业生档案通常在七月中下旬集中转递,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2-4周内即可收到档案。
2.自提档案:因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明确自提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当年六月底前向档案馆利用流通科预约提档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调档函》,到档案馆利用流通科提取档案。
二、存放在校往届生的学生个人档案转递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个人档案要由学校统一寄递至档案存放单位。需要提取时,有以下两种方式:
1.本人提取档案的:
(1)2015届(含)以前毕业学生:
a.持《调档函》到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开具本人欠贷、欠费情况证明;
b.凭以上两个证明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科(东校区理科楼1,214室毕业生服务大厅,电话:8486651)开具《衡阳师范学院毕业生档案发放表》;
c.持以上所有材料,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档案馆利用流通科办理提取手续后,由档案馆统一寄递。
(2)2016届以后毕业学生:
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及《调档函》到档案馆利用流通科办理提取手续,由档案馆统一寄递。
2.委托他人提取档案的:
除按照“本人提取档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外,还须提供:代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衡阳师范学院档案馆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到档案馆利用流通科办理提取手续并统一寄递。
三、退学学生档案转递
1.本人办理转档:
学生在办理退学手续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退学文件、《衡阳师范学院非毕业生离校程序单》及《调档函》,到档案馆利用流通科做好相应的登记手续,由档案馆统一寄递。
2.委托他人办理转档:
除按照“(1)本人提取档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外,还须提供:代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非毕业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衡阳师范学院档案馆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到档案馆利用流通科办理提取手续,由档案馆统一寄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