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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个人档案利用服务

一审:李彩云   二审:胡萍   三审:李振中   加入时间:[2026-06-04]   阅读次数:[]


◆ 学生个人档案查阅、提取利用业务办理指南

档案查(借)阅、提取申请人需准确提供高考年份、生源地省份、录取专业及其他特殊情况信息。查(借)阅、提取利用的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1.外单位因公查(借)阅、提取:经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护照等)及《单位介绍信》,说明查(借)阅、提取内容及用途,至档案利用流通科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办理。

2.校内人员因公查(借)阅、提取:经办人持经所在教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的《衡阳师范学院学生个人档案查(借)阅、提取利用批办表》(可在衡阳师范学院图书与档案馆(档案馆)网页“下载专区”下载),至档案利用流通科办理。

◆ 学生个人档案转递业务办理指南

学生个人档案转递分为应届生档案转递、往届生档案转递及退学学生档案转递,具体办理指南如下:

一、应届生个人档案转递

1.集中转递:应届毕业生档案通常在七月中下旬集中转递,毕业生根据邮政EMS快递单号查询档案寄递情况。

2.自提档案:因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明确自提的,应届毕业生须于当年六月底前向档案利用流通科预约提档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调档函》,至档案利用流通科提取档案。

二、往届生个人档案转递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个人档案由学校统一寄递至档案存放单位。需要提取时,按以下方式办理:

学生本人提取档案

1.2015届(含)以前毕业学生:

(1)由接收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或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开具《调档函》;

(2)持《调档函》到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开具本人欠贷、欠费情况证明,再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科(毕业生服务大厅,电话:8486651)开具《衡阳师范学院毕业生档案发放表》;

(3)持以上所有材料,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档案利用流通科办理提取手续,由学校统一寄递。

2.2016届以后毕业学生:

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及《调档函》至档案利用流通科办理提取手续,由学校统一寄递。

他人提取档案

1.用人单位提取档案

凡用人单位派人来校提取毕业生档案,除按“学生本人提取档案”办理相关手续外,还需提供如下证件:

(1)单位介绍信;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委托他人提取档案

若毕业生因故无法来学校提取个人档案,需委托他人提取档案者,除按照“学生本人提取档案”办理相关手续外,还需提供如下证件:

(1)毕业生本人《授权委托书》;

(2)代提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退学学生提取档案

1.学生本人提取档案

学生在办理退学手续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衡阳师范学院非毕业生离校程序单》及《调档函》,至档案利用流通科办理提取手续,由学校统一寄递。

2.学生委托他人提取档案

若退学学生因故无法来学校提取个人档案,需委托他人提取档案者,除按“学生本人提取档案”办理相关手续外,还需提供:代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毕业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可在衡阳师范学院图书与档案馆(档案馆)网页“下载专区”下载),至档案利用流通科办理提取手续,由学校统一寄递。


(2026.6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