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类档案利用服务
一、学生学籍档案查询与提取利用业务办理指南
档案查询、提取利用人员须准确提供本人高考年份、生源省份、录取专业及其他相关特殊情况信息。学籍档案的查询与提取分为个人查询利用、因公查询利用两种方式,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学生查询本人学籍档案
1.本人办理:档案利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护照等),至档案利用流通科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2.委托代办:代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可在衡阳师范学院图书与档案馆(档案馆)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至档案利用流通科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代办相关业务。
(二)因公查询、提取利用学生学籍档案
1.校外单位因公办理: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明确说明档案查询、提取的具体内容与使用用途,在档案利用流通科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办理。
2.校内人员因公办理:学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询、提取学籍档案的,需持经立卷部门、利用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批签字盖章的《衡阳师范学院综合类档案查询利用批办表》(可在衡阳师范学院图书与档案馆(档案馆)网页“下载专区”下载),至档案利用流通科说明查询内容及用途,即可办理。
二、文书、基建、科研、会计等综合类档案利用业务办理指南
校内可公开利用的文书、基建、科研、会计等综合类档案,遵循“谁立卷,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仅限校内人员依规利用。
(一)利用本部门归档档案:经办人持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的《衡阳师范学院综合类档案查询利用批办表》(可在衡阳师范学院图书与档案馆(档案馆)网页“下载专区”下载),至档案利用流通科即可办理利用手续。
(二)利用其他部门归档档案:经办人持经立卷部门、利用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批签字盖章的《衡阳师范学院综合类档案查询利用批办表》(可在衡阳师范学院图书与档案馆(档案馆)网页“下载专区”下载),至档案利用流通科即可办理利用手续。
(三)利用个人科研类的档案:科研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档案利用流通科办理登记手续后,可查阅本人负责的科研项目档案材料。
(四)利用限制类档案(含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记录、馆藏红色档案等):经办人持经利用部门负责人、立卷部门负责人、图书与档案馆负责人、图书与档案馆主管校领导逐级审批签字盖章的《衡阳师范学院综合类限制利用档案查询批办表》(可在衡阳师范学院图书与档案馆(档案馆)网页“下载专区”下载),至档案利用流通科即可办理利用手续。
(2026.6更新)
